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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梅县撤县设区 梅州市区面积扩大10倍

[2013-11-11 13:31:16]
   南方日报讯 (记者/柯鸿海)日前,国务院正式批准同意梅州市撤销梅县,设立梅州市梅县区。新设立的梅县区行政区为原梅县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梅县区管辖行政区域不变

  
    梅县撤县设区后,梅州市区面积由去年的298平方公里,变为现在的3053平方公里,扩大9倍多。梅县区以原梅县的行政区域为行政区划,梅县区政府驻地不变,下辖17个镇,总面积2502.9平方公里,总人口59.25万人。目前,梅州市的行政区划总数不变,辖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5县2区,代管1个县级市(兴宁市)。
    梅州市是我省唯一仅有一个市辖区的城市。梅江区是1988年梅县地区改为梅州市时,从当时的梅县市(县级市)中划分出来的一个县级区,从而形成了梅州市、梅江区、梅县"三府同城"的状况。而梅县是梅州市县域经济最为发达的县,gdp、工业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均居梅州市首位,“撤县设区”可谓水到渠成,民心所向。而在“三府同城”的局面下,梅江区与梅县新县城建成区早已连成一片,梅县与梅江区的群众历史文化同源,为梅县撤县设区扩大梅州市中心城区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同时,梅县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市县同城但不统筹,同城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不配套不衔接,梅县广大干部群众对梅县撤县设区期盼已久。
    建粤闽赣边区域中心城市
    梅州市委书记朱泽君表示,梅县撤县设区,对梅州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将有效促进梅州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加快建设粤闽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和提高辐射带动能力,统筹一体化城乡发展,城乡互动,产城联动,实施好“城是宜居区,乡是生态园,塑造"世界客都"”战略。同时更重要的是让梅县由农业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进而带动市民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根本改变,增强地区发展后劲和综合竞争力。
    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中,梅州市提出了打造100万人口的粤闽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至去年底,梅江区面积仅有298平方公里,实际建成面积只有35平方公里,是全省地级市中市区面积最小的市之一。城市规模小、承载力低,难以辐射带动1.59万平方公里、517万人口的地区发展。因此,调整梅州市行政区划,将全面拓展梅州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和有效优化城镇与产业布局,提升群众的生活水平。
    至此,我省从去年12月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已有4个县获批“撤县设区”:去年,清远清新、揭阳揭东“撤县设区”;今年8月,潮州市潮安县“撤县设区”,是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扩容提质”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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