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船山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复桥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龙凤镇管辖,龙凤镇人民政府驻凤鸣下街5号。
(二)将龙凤镇三洲村、小河洲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仁里镇管辖;将龙凤镇天星坝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南强街道管辖,南强街道办事处驻涪江社区3组。
(三)将仁里镇乘龙社区、凉风垭社区、僧家沟社区、云灵社区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灵泉街道管辖,灵泉街道办事处驻圣泉路83号。
(四)设立杨渡街道,将永兴镇二教寺村、苟桥村、姜家巷村、马田村、任家渡村、水寨门村、歇马庙村、洋渡村、中脊村、钟灵寺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杨渡街道管辖,杨渡街道办事处驻锦屏路89号。
(五)撤销老池乡,设立老池镇,以原老池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老池镇的行政区域,老池镇人民政府驻更新街53号。
(六)撤销西宁乡、金家沟街道,设立西宁街道,以原西宁乡樟树堰村、徐家堰村、兰井村、福光庙村、青岗社区、五里垭社区和原金家沟街道金桂社区、文星桥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西宁街道的行政区域,西宁街道办事处驻春晓路2号附4号。
(七)撤销保升乡,设立保升镇,以原保升乡和原金家沟街道金桃社区、金家沟社区、凉水井社区、金荷社区、新开寺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保升镇的行政区域,保升镇人民政府驻保升街51号。
(八)撤销北固乡,设立北固镇,以原北固乡和原西宁乡斑竹园村、石骨堰村、窝窝店村、联升村、火把堰村、飞凤村、双拱桥村、铜鼓山村以及新桥镇玉堂村、龙兴村、龙楼社区所属行政区域为北固镇的行政区域,北固镇人民政府驻北固西路83号。
二、关于安居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九)撤销莲花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拦江镇管辖,拦江镇人民政府驻会元街3号。
(十)撤销步云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白马镇管辖,白马镇人民政府驻白果大道12号。
(十一)撤销马家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西眉镇管辖,西眉镇人民政府驻石圣街183号。
(十二)撤销大安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家镇管辖,三家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62号。
(十三)撤销观音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横山镇管辖,横山镇人民政府驻天灯街127号。
(十四)将聚贤镇群力村,文里村4、6、11组,岩峰村1、2、3、4、8组,青冈村3、4、5、6、7、8、13组,群福村4、5、6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凤凰街道管辖,凤凰街道办事处驻安居大道中段284号。
三、关于射洪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五)撤销伏河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复兴镇管辖,复兴镇人民政府驻人民街96号。
(十六)撤销太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天仙镇管辖,天仙镇人民政府驻三十米大街99号。
(十七)撤销青堤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沱牌镇管辖,沱牌镇人民政府驻滨江路714号。
(十八)撤销凤来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家镇管辖,金家镇人民政府驻源府街54号。
(十九)撤销玉太乡和金鹤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大榆镇管辖,大榆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街49号。
(二十)撤销文升乡,设立文升镇,以原文升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文升镇的行政区域,文升镇人民政府驻新街69号。
(二十一)撤销双溪乡和东岳乡,设立东岳镇,以原双溪乡和原东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东岳镇的行政区域,东岳镇人民政府驻梓江路33号。
(二十二)撤销万林乡和瞿河乡,设立瞿河镇,以原万林乡和原瞿河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瞿河镇的行政区域,瞿河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53号。
(二十三)撤销陈古镇和太和镇,设立武安镇,以原陈古镇和原太和镇所属行政区域为武安镇的行政区域,武安镇人民政府驻政通街29号。
(二十四)子昂街道更名为太和街道。
四、关于蓬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二十五)撤销回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明月镇管辖,明月镇人民政府驻望月街2号。
(二十六)撤销群力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吉祥镇管辖,吉祥镇人民政府驻正街346号。
(二十七)撤销农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蓬南镇管辖,蓬南镇人民政府驻南府街65号。
(二十八)撤销黄泥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任隆镇管辖,任隆镇人民政府驻万寿街99号。
(二十九)撤销金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三凤镇管辖,三凤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街100号。
(三十)撤销高坪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金桥镇管辖,金桥镇人民政府驻置信大道888号。
(三十一)撤销吉星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鸣凤镇管辖,鸣凤镇人民政府驻东升街18号。
(三十二)撤销新星乡和罗戈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文井镇管辖,文井镇人民政府驻文峰街100号。
(三十三)撤销槐花乡、板桥乡和新胜乡,设立槐花镇,以原槐花乡、原板桥乡和原新胜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槐花镇的行政区域,槐花镇人民政府驻向阳街5号。
(三十四)撤销下东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赤城镇管辖,赤城镇人民政府驻中河街79号。
(三十五)设立普安街道,将赤城镇城南社区、成龙社区、映月社区、普安社区、竹林桥社区、梨园社区、华园社区、打铁垭村、任家桥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安街道管辖,普安街道办事处驻蜀北中路592号。
五、关于大英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三十六)撤销郪口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回马镇管辖,回马镇人民政府驻新街5号。
(三十七)撤销星花乡和福禄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河边镇管辖,河边镇人民政府驻裕河街1号。
(三十八)撤销五方乡和智水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玉峰镇管辖,玉峰镇人民政府驻交通街78号。
(三十九)撤销石门镇和民主镇,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隆盛镇管辖,隆盛镇人民政府驻中心街160号。
(四十)撤销寸塘口乡和通仙乡,将其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蓬莱镇管辖,蓬莱镇人民政府驻朝阳街1号。
(四十一)设立盐井街道,将蓬莱镇同心路社区、转轮街社区、花园街社区、胡家坝社区、殷家沟社区、基井湾社区、唐家湾社区、火车站社区、田坝子社区、凉亭社区、梨子坝社区、红旗社区、太吉村、双池村、五凤村、余粮村、红旗村、梨子坝村、凉湾村、普福村、宝石岩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盐井街道管辖,盐井街道办事处驻郪江中路1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