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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6年5月30日,为提升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农机发〔2015〕1号)等文件精神,2015年以来,我部组织开展了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活动。经过县级自评申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参照《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考评指标(试行)》,我部确定北京市顺义区等28个县(市、区)为全国首批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详细]
  2017年12月26日,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任务要求,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提升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2017年农业部组织开展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评价活动。依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在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现场抽查、专家审核复评和公示,认定河北省任县等122个县为全国第二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详细]
  2019年1月3日,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关于“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创建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等要求,2018年我部组织开展了“十三五”期间第三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评价活动。在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现场抽查、专家复评和网上公示,认定河北省辛集市等152个县(市、区)为全国第三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详细]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部署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要求,2019年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评价活动。在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现场抽查、专家审核复评和网上公示,决定认定天津市静海区等151个县(市、区)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现予以公布。截至2019年,辽宁省盘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亳州市和山东省青岛市等5个设区市已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详细]
  2020年12月22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决定认定北京市昌平区等161个县(市、区)为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现予以公布。[详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有关要求,2021年我部组织开展了第六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评价活动。在各地择优申报、省级初评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审核复评、现场抽查和网上公示,决定认定天津市蓟州区等144个县(市、区)为全国第六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现予以公布。2021年,辽宁省朝阳市,吉林省吉林市、松原市、白城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黑河市,江苏省常州市、徐州市,安徽省宿州市,山东省东营市、潍坊市、泰安市、德州市,河南省漯河市、商丘市,湖北省荆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19个设区市(自治州)已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详细]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要求,2022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第七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及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地市的申报评价工作。经省级初评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认定北京市延庆区等114个县(市、区)为全国第七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认定辽宁省锦州市等14个设区市已整建制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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