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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宜居村镇示范

  美丽宜居小镇、村庄示范是村镇建设的综合性示范,体现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国家战略要求,展示我国村镇与大自然的融合美,创造村镇居民的幸福生活,传承传统文化和地区特色,凝聚符合村镇实际的规划建设管理理念和优秀技术,代表我国村镇建设的方向。
  2016年12月28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76号),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审查,确定江苏省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浪塘村等79个村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详细]
  2016年12月28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审查,确定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等95个镇为美丽宜居小镇示范。[详细]
  2016年1月12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76号),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审查,确定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等42个镇为美丽宜居小镇示范,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浪塘村等79个村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详细]
  2016年1月12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5﹞76号),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审查,确定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旧州镇浪塘村等79个村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详细]
  2015年1月20日,根据《关于2014年建设宜居小镇、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4﹞105号),在各地自愿、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审查遴选,确定江苏省常熟市梅李镇等45个镇为宜居小镇示范。[详细]
  2015年1月20日,根据《关于2014年建设宜居小镇、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4﹞105号),在各地自愿、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审查遴选,确定四川省眉山市梅湾村等61个村为宜居村庄示范。[详细]
  2013年11月11日,根据《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40号)和《关于2013年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9号),在各地自愿、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审查遴选,确定江苏省苏州市同里镇等8个镇为美丽宜居小镇示范。[详细]
  2013年11月11日,根据《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40号)和《关于2013年建设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109号),在各地自愿、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组审查遴选,确定江苏省南京市石塘村等12个村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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