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辽宁省 > 鞍山市

辽宁省鞍山市荣誉与相关排名

[移动版]

2024年1月,鞍山市被北京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

2023年4月,2023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出炉,鞍山市位列第121名。

2023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名单,鞍山市入选。

2022年,鞍山市GDP总量为1863.2亿元,位列2022年辽宁省各大城市GDP排名第3位。

2022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鞍山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2022年10月,中国106个大城市名单出炉,鞍山市排名第65位,为Ⅱ型大城市。

2022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鞍山市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2022年5月,鞍山市被授予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称号。

2021年,鞍山市GDP达1888.1亿元,位列2021年辽宁省各大城市GDP排名第3位。

2021年12月,鞍山市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

2021年11月,2021年中国城市可持续竞争力排名发布,鞍山市位列第140名。

2021年11月,2021年中国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排名发布,鞍山市位列第176名。

2021年5月,鞍山市位列2021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第112(三线城市)。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鞍山市人口数量为332.5万人,位列辽宁省各地市人口数量排行榜第3位,位列全国各大城市人口数量排行榜(地级市及以上)第161位。

2021年5月,鞍山市上榜2021中国地级市百强品牌城市榜单第83名。

2021年4月,鞍山市在2021全国城市传播热度排行榜(地级市)中位居第66。

2021年3月,鞍山市名列2021年中国城市综合实力排名榜第111位。

2021年1月,《2020年中国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指数排名》出炉,鞍山市位列第117名。

2021年1月,《中国海关》发布2020中国外贸百强城市名单,鞍山市位列第94位。

2020年11月,中央文明办公布第六届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鞍山市入选。

2020年10月,鞍山市荣获202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20年7月,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鞍山市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2020年7月,《中国海关》杂志发布了“2019年中国外贸百强城市”榜单,鞍山市排行第70名。

2020年6月,《2019年中国最佳求学城市排行榜》发布,鞍山市位列榜单第82名(代表大学:辽宁科技大学)。

2020年5月,鞍山市位列2020年中国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第110。

2020年,2019年辽宁省各市GDP排行榜出炉,鞍山市以1745.3亿元位列第3位。

2019年8月,鞍山市被确定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2017年11月,鞍山市上榜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

2016年7月,鞍山市荣获2016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

2016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鞍山市为2015年国家园林城市

2012年,鞍山市被授予2012年度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11年11月,民政部命名鞍山市为第一批全国地名公共服务示范市(县、区)